篇一: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对房租和派驻纪检组作出总体评价
一、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XX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立。医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分别与各支部书记、科室主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纠风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融入到各科工作目标中去,做到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邀请枣庄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蔡明处长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组织部分中层干部、业务骨干、重点岗位人员20余人赴市检察院接受警示教育;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相关学习材料;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加强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先后印发了“廉政风险防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等实施。
三、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进一步完善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搞好建章立制,规范审计工作行为。二月份联系枣庄市审计局对吴院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各种物资、药品、设备采购、使用、财务结算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例行审计。同时,按照年初对全院各科室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展开专项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行对大件、大宗物资和设备招标采购、人事聘任的全程监督。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制定一项整改措施,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从而
监督、检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医院快速、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四、拓宽信访渠道,加大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力度。在院纪委的领导下,第一时间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起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起的积极作用;认真梳理和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重要线索经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纪情节较轻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群众有反映,经初步核实后基本属实,但尚不构成严重违纪行为的同志,进行警示告诫;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同志,及时予以澄清,做到支持干事的,保护干事的,查处违纪的。
五、规范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测算,严格执行。自2013年3月5日接受物价管理工作以来,严格按照省市两级物价部门要求,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积极做好日常物价管理、维护、审核、测算工作。对各科室新申报项目到物价局进行临时价格备案,及各类收费项目认证转正。对目前医院8类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测算,逐步统一收费编码。
六、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按照“抓巩固、抓提高、创品牌、出成效”的总体要求,以“以德治院、以情医患”为特色品牌,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铸造一流服务品牌、质量品牌、制度品牌和文化品牌建设。
篇二: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6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纪检组实行派驻是我党纪检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对驻在部门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了有效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是新体制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找出派驻纪检组履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解决问题和克服不足,为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提供保证。
一、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工作运行方面
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派驻纪检组一般监督多个单位,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监督单位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纪检组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各监督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纪检组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二)队伍建设方面
1.人员短缺,亟待充实。由于纪检组是顺应纪检体制改革而新组建派驻的,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抽调过来的,从未接触过
纪检工作,工作从头开始没有经验,在具体工作中两人彼此需要一个磨合期。另外,派驻机构人员少、懂专业、善操作的复合型人才更少,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量又偏大,新加入纪检系统的同志又对工作不熟悉,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急需再选派人员充实到纪检组。
2.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纪检干部因为进入纪检系统工作时间短,还存在对中央和自治区精神一知半解,业务知识积累较少,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
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缺乏独立办案、办好案的能力。希望能多参加有针对性和专业性,与监督主业息息相关的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培训。
(三)协调配合方面
需要进一步找准定位,回归纪检监察本责。长期以来,许多单位都认为,任何工作只要有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其实这种看法定位不准,混淆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界限,使纪检监察机构由监督变成了替代,由协调变成了包办,导致主责部门在推进工作时“往后躲”。甚至片面理解纪检监察机构服务大局,就是要为具体业务工作“开绿灯”、
篇三: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对派驻纪检组组长的评价
派驻纪检组组长是党委派驻纪检组织中的核心人物,是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更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几个方面对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评价。
派驻纪检组组长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他们需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了解党的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
派驻纪检组组长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需要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掌握实际工作经验,才能更好地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开展工作。只有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
派驻纪检组组长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需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性,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利益和形象。只有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
派驻纪检组组长需要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他们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善于沟通,注重团队合作,以身
作则,做到言行一致。只有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
派驻纪检组组长是党委派驻纪检组织中的核心人物,他们的工作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更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良好的工作作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为党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四: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纪检派驻工作的成效与建议
一、派驻工作的成效
1、及时了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委会、行政办公会等,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重大决策提出廉政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决策的科学性。
2、对主体责任的落实起到了督促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提醒、督促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了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3、加快了对问题线索的处理速度。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能及时受理,同时向驻在单位党委和驻厅纪检组报告,并按照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调查核实,加快了对举报问题的处理速度。
4、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持续好转。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以自身良好的作风影响带动驻在单位干部职工,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持续好转。
5、加强了对廉政风险的防控。督促驻在单位厘清岗位职责,查找腐败问题易发环节,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措施,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对于派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同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进了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驻在单位在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等”、“靠”思想,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对存在的问题缺乏动真碰硬的魄力。建议厅党组加强考核、督促落实。
2、派驻人员工作能力亟待提高。建议上级加强工作指导,经常性听取派驻人员工作汇报,组织专题培训,让派驻人员参与到办案工作和巡查工作中,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3、派驻工作的独立性不足。因受上级纪委和驻在单位党委双重领导,驻在单位领导重视支持的,工作就开展顺利;驻在单位领导干扰限制的,工作就难以开展。建议上级明确派驻人员独立工作的范围和权限,使派驻人员能够放手大胆工作。
篇五: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派驻纪检监察组任务初定不清、把关紧急程度不高,导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不够积极主动,对实际情况掌握不清楚;
2.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存在着缺乏合作和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3.派驻纪检监察组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配备相关物资,阻碍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4.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关不力,缺乏监督检查,导致很多纪律失范行为的出现;
5.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不能很好地负责问责,易逃避责任,缺乏责任感;
建议:
1.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任务,加强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检查机制;
2.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的联系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3.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把关工作加以注重,组织定期针对性的检查;
4.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责任心和执行能力;
5.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经费投入,购置必要设备,提升检查质量。
篇六: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对派驻纪检组的正面评价
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的深入推进,派驻纪检组的作用日益凸显。纪检组成员深入基层单位,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组织纪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派驻纪检组发挥了监督执纪的作用。他们深入基层,了解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监督执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派驻纪检组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他们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纠正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派驻纪检组维护了组织纪律。他们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置,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维护了组织的形象和权威。
总之,派驻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维护组织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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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意见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建设是中国反腐斗争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几年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展现出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为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首先,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发挥监督职能,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遏制了一些不良的行为和腐败现象。其次,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的教育宣传,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纪律意识。此外,派驻纪检监察组还积极开展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工作,形成了有效的震慑效应,维护了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
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配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因此,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当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正确处理与被监督单位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实现中国梦和全面从严治党目标服务。
篇八: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给派驻纪检组提3点意见建议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派驻纪检组的作用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这些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人员在各级单位中开展监督工作,旨在发现和制止腐败行为,保障廉政风险的有效防范。然而,目前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在此,笔者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以期推动派驻纪检组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作为事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派驻纪检组的制度建设也不例外。应当开展一系列制度调查、改革和建设,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新制度设计工作,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可行,更加符合工作实际需要。
另外,在加强制度建设中,还应着力构建过程规范、程序严密的纪检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拓宽监督范围
目前,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主要针对领导干部,而对于其他职工和群众,监督范围不够广泛。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开展针对整个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从而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拓宽监督范围的过程中,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弘扬正气,加强CAD学习和透明度建设,并针对普通职工开展培训和各种实践活动,使之自觉遵纪守法。
三、提高工作效率
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们发现派驻纪检组存在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例如,有时存在部门相互踢皮球,不愿意配合或反映不实情况,这样一来,摸清案情就容易变得困难重重。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具体来说,应该采用科学研究和技术手段,优化数据采集和信息传递管理,加强纪检监察的网络建设,增强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反应速度和反应能力。
总之,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在推进工作的同时,持续思考弥补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迅速响应上级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为保障廉洁干部和清明企业的健康发展献出我们的一份力量。
篇九: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李林蔚
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机构,其工作成效,既直接关系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又影响所在地区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成效。强化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是新体制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就目前实际情况看,派驻纪检组尤其是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发挥的作用不是很显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很普遍,这就需要对派驻纪检组履职过程中的问题和原因加以认真分析,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纪检组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派驻纪检组的驻在单位基本都是人权、财权、事权相对集中的综合或职能、执法单位,派驻纪检组应该配合纪委在源头治腐、查办案件、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纠风等工作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客观地说他们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他们在驻在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还是非常有限,其职能作用发挥的还是很不够,驻在单位重大违规违纪现象还是需要由纪委直接处理。综合起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薄弱方面:一是办案工作薄弱。面对纪委交办的违纪线索,很多纪检组还不懂得如何查办,甚至办案程序也不是很了解,受理信访问题只是简单地询问了解情况而已。二是监督检查工作薄弱。派驻纪检组有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即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和政府决策情况,在党章和监察法规定的范围内,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监督检查职责发挥作用甚微,像违纪违规、公车超标、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大多发生在派有纪检组的驻在单位。三是纠风工作薄弱。派驻纪检组处在最前沿,应该对驻在单位的纠风问题最了解,最有条件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与部门不正之风的规章制度,但是实际效果很不理想。四是党纪政纪教育工作薄弱。只有少数派驻纪检组开展了为数不多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五是源头治理措施和警醒建议薄弱。派驻纪检组大多是按照纪委的部署去做,创造性、切合实际地与驻在单位党组研究制定源头防腐制度不多,向纪委提出建议意见更是很少。派驻机构在履行职责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三是政策法规掌握欠准确;四是管理考核待加强。
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需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只有在管理、工作、保障、培训等方面都完善配套,他们的功效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探索建立纪委领导定期与派驻纪检组约谈制度,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纪检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派驻纪检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纪检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派驻纪检组之间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交流。
建立重大事项参与制度。纪委在监督重点上,如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应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
建立派驻纪检组交叉巡查制度。参照巡视制度的做法,派驻纪检组除参与驻在部门重大事项的监督外,纪委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所属派驻纪检组实行交叉巡查,强化监督职能。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管理考核制度。逐步实行纪检组由派出单位统派统管,建立并完善派驻纪检组工作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纪检组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派驻纪检组的有效领导,激发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建立业务学习培训制度。纪委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在组织业务专题培训的同时,要通过参与重大监督检查、案件办理、纪委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推进派驻纪检组的素质和能力建设。
制定挖掘案源相关措施。在驻在单位设置举报箱,定期开箱直接获取案件线索;将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举报件,按违纪行为发生地批转有管辖权的派驻纪检组进行初核或查处;授权派驻纪检组相互巡查,定期对驻在部门的重要会议记录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掌握违纪线索,规范驻在部门相关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素质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
派驻纪检组要把自身素质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要提高改革创新、创先争优的意识,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履行监督、检查和协助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要协调好与驻在部门的关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篇十: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评价
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的重要的几点是:
首先,要加强驻纪检组的日常工作管理。驻纪检组要做到诚实守信、克扣勤恳和尽责奉献。要为纪检组成员制定严格有纪律的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政治责任意识严肃,有效利用时间,认真完成任务,生动活泼地主持约见会议,坚决执行党的领导、中央决定和政府决策,把任务落实到位执行。
其次,要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驻纪检组的工作开展得更好。要加强组内同志之间的沟通与调节,推进工作气氛良好、协调发展,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纪律性,营造崇尚学习、奉献担当、克扣勤恳和勇于负责的良好环境。
第三,要充分发挥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要继续落实监督职责,从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利民利企的有效服务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秩序建立及维护等方面都开展监督活动,促使行政部门和经济社会各部门更加真诚、周全地履行职责,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要充分采取网络手段进行按劳分配,解决驻纪检组工作中的不足。要通过智能系统对任务、分工、账务和日志进行精细而定量的管理,更加有效地组织安排维护代理和配发任务,使任务分配更为均衡。
最后,要深入挖掘社会新的活动形式,改进新的监督手段,推动工作的规范强化、标准化和控制水平的提高,使驻纪检组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和多样形式持续积极充分地完成任务,不断提升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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