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音录像对还是错
一、预案背景
为确保审查调查谈话过程中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谈话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预案。
二、预案目标
1.保障审查调查谈话的顺利进行;
2.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谈话双方的影响;
3.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降低损失。
三、预案组织架构
1.预案实施小组:由谈话单位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医务人员、心理疏导人员等组成;
2.谈话场所负责人:负责谈话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3.谈话人员:负责谈话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预案内容
1.谈话前准备:
(1)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
(2)了解谈话对象的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体检;
(3)为谈话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饮水、食物等;
(4)为谈话人员提供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谈话过程中:
(1)谈话场所负责人全程监控谈话过程,确保谈话安全;
(2)谈话人员密切注意谈话对象的情绪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对谈话对象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心理压力;
(4)做好谈话记录,确保谈话内容真实、完整。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拨打119报警;
(2)自然灾害: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3)医疗事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采取急救措施;
(4)谈话对象自杀或自伤:立即制止其行为,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5)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谈话安全。
4.谈话结束后:
(1)对谈话场所进行清理,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2)对谈话人员进行总结,评估谈话效果;
(3)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五、预案实施与培训
1.谈话单位应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谈话人员应熟练掌握预案内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谈话场所负责人应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六、预案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进行修订。
七、附则
本预案由谈话单位负责解释。
篇二: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音录像对还是错
审查调查"谈话"的语言技巧与方法
审查调查"谈话"是一种重要的语言技巧和方法,旨在获取关键信息并评估被调查者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以下是一些在执行审查调查"谈话"过程中常用的语言技巧与方法:
1.采用开放性问题:通过提出开放性问题,可以鼓励被调查者提供详细的信息。尽量避免使用封闭性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只需要简短的答案,不足以充分了解被调查者的情况。
2.创造放松的氛围:创造一个放松和不具威胁性的氛围有助于被调查者放下防卫心理,并更愿意提供真实信息。建议使用友善的语气和身体语言,以及确保谈话环境的隐私和舒适。
3.使用追问技巧:适当的追问技巧可以帮助解开矛盾的陈述和模糊的信息。通过就先前提供的信息进行深入追问,可以帮助发现隐藏的信息和不一致之处。
4.观察非语言表达:除了言语,观察被调查者的非语言表达也可以提供有关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的线索。例如,眼神逃避、手部动作、肌肉紧绷等都可能暗示被调查者对某些问题的不舒服或不诚实。
5.注意谈话的节奏:在进行审查调查"谈话"时,注意控制谈话的节奏是很重要的。过快的节奏可能会导致被调查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回答问题,而过慢的节奏可能会失去被调查者的兴趣或引起怀疑。
6.言辞激进控制:当涉及激情高涨或敏感的话题时,可能会出现争执或紧张局势。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尽力保持冷静,并使用冷静、理性和中立的语言来调解和缓解紧张氛围。
7.确保准确记录:审查调查谈话的准确记录对于后续的分析和评估是必要的。建议使用录音设备,并设置适当的笔记,以确保谈话的细节和内容得到准确记录。
总的来说,在执行审查调查"谈话"时,掌握以上语言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审查人员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并对被调查者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技巧和方法需要审查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能够有效地应对复杂的调查情况。继续提供一些相关的内容:
8.建立信任关系:在审查调查"谈话"的过程中,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倾听、表达兴趣和尊重被调查者的观点和观点,可以建立起对话的良好基础。这种信任关系有助于被调查者更愿意分享更多的信息。
9.使用沉默技巧:沉默可以是一个极其有力的探索工具。当被调查者表达完成后,保持一小段时间的沉默,可以鼓励被调查者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者让他们感到不舒服时自行纠正错误或矛盾。
10.讲述故事:人类天生喜欢听故事。通过要求被调查者讲述相关的故事或经历,可以让他们更自然地传达信息。这种方法还有助于获取更细节和深入的信息。
11.保持中立和客观:在进行审查调查"谈话"时,保持中立和客观是非常重要的。审查人员应该避免展示个人意见或偏见,以确保被调查者感到被尊重和公正对待。这样可以尽力减少被调查者因为主观因素而在回答问题时受到影响。
12.避免提前引导:审查人员应避免在问题中提前引导被调查者。提前引导可能会导致被调查者受到影响,并提供不准确或不真实的信息。相反,问题应该尽量开放并中性,以便获取客观和准确的回答。
13.逐一验证信息:获取信息后,审查人员应该逐一验证已提供的信息。通过与其他可靠来源的信息进行对比,可以判断被调查者提供的信息的可信度和准确性。同时,验证信息也可以帮助发现被调查者提供的虚假或不一致的信息。
14.逐步逼近敏感问题:对于敏感或难以回答的问题,审查人员应采用逐步逼近的方法。从一些相对简单和容易回答的问题开始,渐进地引导被调查者更进一步地回答敏感问题。这种方法有助于降低被调查者的抵触心理,并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
15.评估语言和声音:除了注意被调查者的言语内容外,审查人员还应注意他们使用的语言和声音语调。语言表达和声音语调可以提供情感状态、紧张度和真实性的线索。这些线索对于评估被调查者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至关重要。
总的来说,审查调查的"谈话"是一种重要的技巧和方法,可以
帮助获取关键信息并评估被调查者的可信度和真实性。通过运用以上提到的语言技巧和方法,审查人员可以提高谈话的效果和准确性,从而促进调查流程的顺利进行。尽管这些技巧和方法可以指导审查人员在谈话中的操作,但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也是非常重要的。
篇三: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音录像对还是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研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新规则)昨日公布。与以往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相比,新规则中一项突出的变化是:纪检机关办案,不再是调查而是改称审查,对审查阶段措施的规定也不再提双规。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双规已被不同形式的审查、调查措施所取代了。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新规则)昨日公布。与以往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相比,新规则中一项突出的变化是:纪检机关办案,不再是调查而是改称审查,对审查阶段措施的规定也不再提双规。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双规已被不同形式的审查、调查措施所取代了。
监督执纪流程调整
被立案审查的将是极少数
新规则印发前,纪委对老虎苍蝇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是依据1994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其中明确,纪检机关发现或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经初步核实,对确有违纪事实且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可给予立案,进入调查阶段。
南都记者了解到,十八大后落马的大部分贪腐官员,在中纪委对其落马的通报中均用到立案调查一词。昨日公布的新规则对纪检机关的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将纪检机关监督执纪流程确定为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其中,进入立案审查阶段的必须是经初步核实,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人员。
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解释: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谈话函询等措施,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则成为极少数。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近年实践中,纪检机关对双规的使用也趋于减少。去年6月,时任云南省纪委书记张硕辅谈到推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说,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方式正由主要靠双规向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措施结合转变。
不再提双规
审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90日
按照此前条例规定,纪检机关在调查的过程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规。
值得关注的是,昨日公布的新规则并未出现与双规相关的表述。新规则明确,一旦确定对某人进行立案审查,立案审查决定应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此外,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新规则还明确,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此前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王岐山解释说,对审查时限做出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的严格限制,将倒逼纪检机关,条件不具备、基础工作不扎实,就不能立案。
审查期还是同志
严禁侮辱打骂虐待或变相体罚
新规则除明确审查期限,还规定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员基本权利的保护。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可以安排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审查组要充分听取被审查人的陈述,还要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与此同时,在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等环节还需要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告诉南都记者,双规已被不同形式的审查措施、调查措施所取代,审查中的谈话更宽泛些,不一定都要限定人身自由,有些情况下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在谈话地点谈话、询问,下班后让被审查人回去。
马怀德谈到,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对与纪检机关合署办公的监察委,还赋予留置权,对确需留在谈话地点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的,可以用
留置
措施,但也一定是有明确时间限定的。在他看来,纪检机关监督执纪新规则的改变,让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措施更多元化,程序设计更严格、严谨、规范,是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反腐败和执纪监督问责更严格、规范、透明的制度化安排。
中纪委如何自我限权?
新规则首次明确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全流程
新规则首次对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全流程、各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划定权力负面清单,用制度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
严防内鬼私存线索通风报信
新规则对问题线索管理作出诸多规定: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对于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新规则要求受请托人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纪检机关内部的制衡与制约
新规则在对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的工作流程、权力分配中设计多项制衡和制约。明确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给监督执纪权限定时间方法
对纪检机关具体的监督执纪措施,谈话函询、立案审查等,新规则作出细致规定。如谈话函询,规定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等。对于审查,明确规定一般不得超过90天等。对此,有反腐败研究学者表示,这些规定非常细致,具有很强操作性、规范性,规定方法、限定时间,可以避免自由裁量、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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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首先明确了监督执纪工作的原则:
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
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监督执纪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解决了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对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4个部门的职权进行界定,就是要在纪委内部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一个部门权力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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